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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我明明為妳勇敢了。』

”想起第一次見妳,被妳靦靦甜笑震囁,半晌說不出話,
妳沒注意,我卻覺得妳的笑容就要決定我的人生了,這樣挺好。
慶幸著第一眼並非盯上妳的胸部,
不然人生被兩個乳房決定了,感覺怪怪的。

 

這本書是陳宗祐於2007出版,

他說想寫這本書的理由是:女朋友提了分手,

而他無法忘記,巧在書店看到一張布拉格的明信片就決定一個人去布拉格旅行,

旅行途中,他跟剛分手的女友對話紀錄下來,其實是跟自己...

 

 

2007,7年前,我們相遇的第一年。

你說,很少看到這個世代的女生打字沒有用火星文,

即使是用新注音輸入法,也會認真的選字。

 

可能就是你那些對我的評語,讓我開始對你有印象,

即使差了十一歲。

 

這本書,是你從書店的新書架上買來送我看的,

不過你說你已經先看過了才給我看,

還記得我看這本書的時候,都會把一張小紙條放在有感觸的那頁裡頭,

告訴你,我們跟陳宗佑一樣,甚至是,我們也想如此。

 

我還記得,你說你把那些紙條收好好的,放在你的錢包裡。

每當我談起這本書時,你總能告訴我,我當時寫了什麼字。

這不像當時33歲的人應該做的事。

 

不過我微笑了。

 

好甜蜜,只要想起,嘴角都是會不自覺上揚。

但心中總是會有條疤痕在隱隱作痛,

提醒我,我們已經分手好久了。

 

是不該那麼緬懷。

 

我不是那麼喜歡跟過去的人有牽扯,

可是惟獨你例外。

別問我為什麼,因為我真的找不到理由。

 

分開,至今已有2年半,說長不長,說短不短,

我卻怎麼樣也忘記不了你。

 

今年,2014年,我即將離開當初為你留下的城市。

輕聲說再見,原來是一件很難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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